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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科考试大纲补充说明

来源: 福建省长汀县第一中学  日期:2006-03-31  点击:1573 

福建省2006年普通高考数学科考试大纲补充说明(转载)

 

      数学命题以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布的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数学)为依据,严格遵循考试大纲所规定的考试目的、考试性质、考试内容和考试要求的原则,参照教育部颁发的现行《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数学教学大纲》,并结合我省高中数学教学的实际进行。   

      一、试卷结构

      数学文、理两卷分别包括第Ⅰ卷和第Ⅱ卷,有选择题、填空题和解答题三种题型。第Ⅰ卷为选择题,第Ⅱ卷为非选择题。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限定用时为120分钟。

      选择题是四选一型的单项选择题;填空题只要求直接填写结果,不必写出计算步骤或推证过程;以上两种题型的题目,均不给中间分。解答题包括计算题、证明题和应用题等,解答应写出文字说明、演算步骤或推证过程。

      二、试卷难度

      试卷的难度值(P值)约为0.6左右。试题以中档题为主,易、中、难试题的比例约为3:5:2(容易题的难度值为0.7以上,中档题的难度值为0.70.5,难题的难度值为0.50.3)。

      三、命题要求

      1.命题应坚持平稳过渡的原则,应充分关注文、理科知识体系与考试要求上的差别,以及文、理科考生在知识水平、思维方式和思维习惯上的不同。

      2.试卷应体现能力立意的命题原则。侧重体现对知识的理解和应用,尤其是综合和灵活的应用,以此来检测考生将知识迁移到不同情境中去的能力,从而检测出考生个体理性思维的广度和深度以及进一步学习的潜能。

      3.试卷应对学生的创新意识作适度考查,设置适量的开放性、探索性、应用性的试题。

      4.试卷应重点考查数学的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对于支撑数学知识体系的主干内容——函数与导数、数列、不等式、三角函数、立体几何、解析几何、概率,要占有较大的比例,构成数学试卷的主体,不必刻意追求知识的覆盖面。

      5.试卷应重视对数学思想与方法的考查。要结合数学知识,对学生的观察、联想、猜测、归纳、类比等理性思维的能力和思维品质进行多层次的考查。

6.试题可以是取材于现行教材中的例题、习题的改编题或其他课外参考资料中经过实质性改造后的问题?熏但杜绝照搬任何课外参考资料的原题或未经实质性改造过的问题?熏以免影响考试的公平性。 

 

【编辑:陈 倩、俞文炎 审核:修红英 监制:吴江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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