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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汀一中教师工作绩效综合评价试行方案

来源: 福建省长汀县第一中学  日期:2006-03-01  点击:2245 

为贯彻落实学校“让每一位学生获得理想发展,为学生未来的发展奠基”的办学理念,为利于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有效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行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评价的指导思想

引导教师树立优质教育和为学生服务的新观念,建立促进教师不断发展,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的新机制。注重发展性原则,以形成性评价为主,帮助教师反思教育教学行为,使评价过程成为教师认识自我、发展自我、完善自我的过程。坚持多元性原则,突出以自评为主,主评被评合作的方式,重视学校领导、同行、家长、学生在评价过程中的作用,静态评价和动态评价相结合,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终结性评价和形成性评价相结合,发挥评价的导向、反馈、考察和激励功能。注意可行性原则,采用简便易行,操作性强的评价方式。

二、评价方式

1、教师自评。教师对照评价的指标和具体标准,对自己的工作表现主动作出评价。填写《长汀一中教师工作绩效评分表》,撰写一份年度小结,既肯定优点和成绩,又勇于面对不足,通过认真思考提出工作改进意见。

2、领导评价。采取学校领导,职能部门和年段组一级定性评价方式。对教师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作综合性的评价。

3、同行评价。以教研组为单位,组织教师相互评价。以共同发展,共同进步为目的,使评价成为教师之间互相学习的过程。教研组长综合大家意见,对每位教师的优缺点做出综合评价。

4、学生评价。每学期进行一次学情调查,对教师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进行过程评价。

5、家长评价。每学年通过家长会、家长委员会等方面,进行专题调查。使教师了解教育教学实际效能,调整工作思路,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此项不定量评分。仅供教师参考。

三、评价计分方法

1、教师年度个人小结权重5分。年度工作绩效评分权重80分。

2、学校领导,职能部门和年级定性评分,权重10分。(按433评分)

3、教研组综合评价权重5分。

4、学情调查评价在工作绩效中计分。

四、激励措施

工作绩效评价作为教师职称和评优评先,各项奖金分配、住房分配等的重要依据。按教研组老师人数的20%总分由高到低排序,评出总分优秀者由学校发文表彰。

五、本方案试行一年(2006—2007学年)

 

【编辑:陈 倩、俞文炎 审核:修红英 监制:吴江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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