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 汀 一 中
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消防条例》,根据闽教安〔2013〕5号、岩教安〔2013〕8号和汀教安〔2013〕12号关于“开展清剿火患”精神,为有效预防和杜绝校园火灾发生,推进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确保校园安定稳定,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巩固、提高2012年开展“清剿火患”战役成果,进一步动员广大师生及社会力量,深入排查学校火灾隐患,采取有力措施和积极行动,有效控制动态火患,杜绝源头性火灾隐患,全面消除一般性火灾隐患,彻底整治重大火灾隐患,进一步夯实火灾防控基础,有效遏制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安全责任
1、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天飞
副组长:李清华、李元尧(法制副校长)、
成 员:林朝东、修红英、王林焕、赖友生、黄珉、
消防安全责任人:王天飞
消防安全管理人:李清华
消防安全归口管理部门:综治处
2、义务消防队:
队 长:黄选彬
副队长:罗建华、董维泽、戴文红
队 员:黄伟华、赖洪君、刘光春、刘德汉、王学良、苏丁玉、
任汉元、修坤洪、巫洪清、胡金木、王 波、刘声平、刘桥连
3、各楼院消防安全负责人
(1)办公楼:(总负责:黄选彬)
新综合楼:高三年段长 科技楼:高二年段长 教学楼:高一年段长
现代教育中心:戴福林 艺术馆:刘水秀 一号办公楼:黄梅玉
朱子祠:戴福林 四合院:林冬华 图书馆:戴小文
(2)教工家属楼(总负责:董维泽 )
12号楼:巫洪清 11号楼:胡金木 8号楼:刘声平 6号楼:王学良
5 号楼:董维泽 4号楼:戴文红 3号楼:黄 珉
(3)学生宿舍楼(总负责:戴文红)
10号楼:吕春童 9号楼:陈绍丰、谢树霖 7号楼:岳恒荣
嘉堃楼:梅秀英 食 堂:董维泽 食堂A幢:吴伯继
食堂B幢:郑蓉秀 食堂C幢:吴祥梅
(二)开展安全检查,实行专项督导
1、实行“网格化”排查,建立健全档案
各部门、年段和班级要按照“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原则,组织“网格化”排查整治,对近期未排查或排查不到位、整治不彻底的区域、场所开展新一轮清剿,摸清隐患,建立排查台账,确保全部排查整治到位。
2、认真落实晨检和月查汇报制度
各班级结合《长汀一中安全生产集中检查日活动方案》,认真落实晨检和月查汇报制度。
(1)每天对教室、宿舍内外的电线电灯、消防设备和门窗等安全进行检查。一经发现,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立即报告学校。
(2)严查易燃、易爆、易蚀等危险物品带进校园、教室和宿舍及公共场所。严禁在校园内使用明火、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在宿舍、教室私接电线、违规使用电器;严禁学生抽烟等。
(3)保管好本班级、宿舍楼层范围内的消防设备和其他公用设施。
(4)及时将“每月5日安全集中检查”情况上报综治处。综治处将会同总务处、政教处等部门进行整改。
3、全面开展消防安全专项督导检查。
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学校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督办,严格落实奖惩,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要通报批评,并进行问责、约谈;因监管不力、把关不严导致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督查内容主要包括:
(1)是否存在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的学校建筑;
(2)学校公共聚集场所、设施在投入使用、营业前是否均经过严格的消防安全检查;
(3)校内宿舍、食堂、报告厅、图书馆、实验室、化学品保管室、仪器室、电教室、电脑室、校内小卖部及其他人员聚集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情况;
(4)学校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存在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或擅自关停问题,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未经培训或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
(5)是否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及消防车通道的;在师生宿舍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在师生宿舍楼梯口安装铁门,且向内开、夜间上锁等问题;
(6)消除整治建筑耐火等级、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以及违章存放易燃易爆化学物品、非法设置可燃物堆场和仓库、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等火灾隐患的情况。
(三)深化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借助广播、电视、网络、年段集会、班会、板报、《学校安全》通讯等,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自觉保护消防设备。
要组织师生开展消防逃生演练活动,提高师生应急响应、自救自护能力。
(四)强化安全培训,提升管理水平
要加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等重点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将消防知识列入校长、教师、安全管理干部培训内容。
(五)构建火灾防控,建立长效机制
1、学校要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规定》。
切实提升学校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强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落实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进一步完善火灾隐患举报监督制度。
严把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关,依法落实学校的消防安全责任,防止产生“先天性”火灾隐患。
2、实行消防安全定期检查制度。经常性检查消防器材,进行维护,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演练,做到技防、人防有机统一。
(六)加强信息报送,及时反映情况
“清剿火患”战役期间,要大力宣传报道工作动态,及时上报工作情况,重要信息随时上报。
从3月份起每月25日上报《福建省教育系统“清剿火患”战役情况统计表》;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
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并进行广泛宣传、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
1、开展“除火患、保平安”春季专项行动。
重点对宿舍、食堂、图书馆、实验室、报告厅、博物馆后周边(含朱子祠、保管室、木工房)等进行火患排查,检查消防设备和通道。
2、开展区域性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在检查、分析学校消防安全形势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的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3、开展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消防安全检查活动。
学校要围绕清明节、文化艺术节、五一劳动节、国庆节、运动会等重要节日以及重大活动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保卫活动。
(三)总结验收阶段(
各部门、年段和班级要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战役成果。
长汀一中
2013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