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5日,学校举行了升国旗仪式,对全校学生进行了宪法宣传教育。2019年12月4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九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主持人王仁忠老师介绍了关于宪法日的五个小常识:
常识一:宪法的地位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
常识二:宪法的约束力
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常识三:设立国家宪法日的目的
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常识四: 国家宪法日是如何确定的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设立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
常识五: 如何弘扬宪法精神
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高一(1)班曾怡月同学进行了“弘扬宪法精神,推进法治建设”的主题演讲。 发言稿如下: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早上好!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宪法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
本周我们也即将迎来第二个宪法宣传周。今年“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宪法精神,主要分为四个方面:1、坚持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的精神;2、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精神;3、改革开放的精神;4、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精神。
弘扬宪法精神,首先应了解宪法。我们知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主要包括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和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它保障国家权力有序运行,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调整国家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因此,宪法是社会稳定的调节器和安全阀,对于解决各种重大社会矛盾和冲突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宪法集中体现人民的共同意志,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国家一直朝着建设民主法治国家的方向在努力。国家一直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教育公民自觉守法,并且学会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
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是保持社会和谐安宁的重要条件。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条件下,从国家的根本大法到基层的规章制度,都是民主政治的产物,都是为维护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是我们应该奉行的准则。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安宁,经济发展。
同学们,宪法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我们的一生都离不开宪法的保护。让我们一起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树立法律意识和养成良好的道德修养,做到懂法、知法、守法。把宪法精神宣传给周围群众。让宪法体现在我们的言行之中,深耕在我们的心中。
我的讲话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