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9月15日至28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通过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选举毛泽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刘少奇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决定任命周恩来为国务院总理。
1956年9月15日至27日,中共八大召开,宣告社会主义革命的基本完成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建立,正确分析国内形势和国内主要矛盾的变化,明确提出党和全国人民在新形势下的主要任务。八届一中全会选举毛泽东为中央委员会主席,刘少奇、周恩来、朱德、陈云为副主席,邓小平为总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