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纯厚重的文化底蕴 爱国至上的光荣传统
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 民主鲜活的教风学风

行动起来 护林防火

来源: 福建省长汀县第一中学  日期:2007-11-21  点击:1618 

行动起来  护林防火

——长汀一中护林防火主题教育

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又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资源,森林不但能为我们提供木材和林副产品,而且还能保持水土、涵养水源,对保障农业生产和改善农村环境意义重大。保护好森林资源,维护自然生态平衡,是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迫切要求,是造福子孙后代的千秋功业,是每位公民应尽的职责。森林火灾不但会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严重损失,也会给我们的生产生活环境带来严重破坏。

历史教训告诉我们:“一棵树木可造千万根火柴,一根火柴可毁掉千万棵树木”。同样“谁烧山,谁坐牢”是最简单的道理,稍有不慎引发森林火灾,必将害人害己,殃及乡里。

为严防森林火灾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和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请各位学生转告自己的家长督促全体家庭成员切实做到:

一、在森林火灾的高危险期(禁火期内为每年9月至翌年4月),停止一切野外用火,包括炼山、烧田硬草、烧荒、烧杂、烧灰积肥、烧火取暖、烧山驱兽、烧蜂取食、野外烧饭以及点火把照明等;

二、自觉移风易俗。改变传统的扫墓、祭坟方式,清明扫墓不焚烧纸钱,不燃放鞭炮;

三、进入林区不带火种、禁止吸烟;

四、严格野外用火审批制度,见烟就查,见火就抓,违章就罚,杜绝一切火灾隐患。大力推行农田林缘计划烧除,非森林防火期(每年5月至8月)且火险等级低时,需烧田埂草、烧土堆肥等生产性用火的。应当事先报所在地林业站批准,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范围用火,现场要有护林员监管,并确认无余火后才能离开;

五、在森林火灾扑救中,要高度重视安全,老、弱、妇、幼、病、残者不要参加扑火;

六、每个家庭的监护人要对自己的未成年子女进行防火教育,教育小孩不要玩火。个别家庭若有弱智、痴呆、残疾、精神病人的,更应加强监护,防止上山玩火造成祸患;

七、一旦发现火情,应立即报告村委会或村民小组,以便及时组织扑灭森林火灾;同时向当地政府、林业站或县防火办(电话683911912119)报警。

护林防火,警钟长鸣!我们相信,只要全社会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我县森林防火工作就一定能做得更好,把我县建设成“山清水秀、业兴民富、诚信文明的海峡西岸经济区西部重镇”的目标一定能实现!

祝同学们:学习进步,合家幸福!

长汀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20071115

 

【编辑:陈 倩、俞文炎 审核:修红英 监制:吴江滨】
扫一扫关注我们
联系我们
0597-6815000

邮件:lyctyz@163.com

地址:长汀县兆征路50号

福建省长汀县第一中学 版权所有 闽ICP备1600119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