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九、升降国旗制度
1、升旗仪式在每周星期一早读课举行。遇有恶劣天气不举行。
2、举行升旗仪式时,场地必须保持整洁,气氛庄严,升旗时所有在场人员必须肃立,要求学生统一着装。
3、全体师生要有秩序地入场,年段长、班主任负责整队工作,要求学生整队做到快、静、齐。整好队后,年段长、班主任与其他教职工定点定位列队。
4、升旗手、出旗手、护旗手由在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担任,并经过严格训练后方可执行任务。举行升旗仪式时,升旗手(1名)、出旗手(2名)、护旗手(6名)要统一着装。
5、学校将把升降国旗制度纳入常规管理,对学生参加升国旗仪式的出勤、列队状况、精神状态等进行考评,并作为评比文明班级的条件。
6、升旗仪式程序:
(1)宣布升旗开始。
(2)出旗。全体师生员工面向旗杆立正站立。升旗手右手擎国旗(旗杆部分贴在右胸前)2名出旗手在升旗手两侧,6名护旗手护在后面,踏着雄壮的音乐声节奏,一起正步走到旗杆旁,升旗手、护旗手保证旗面不落地,做好升旗准备。
(3)升国旗(奏国歌)。升旗开始,全体师生员工面向国旗立正,行注目礼,目光必须随国旗的徐徐上升上移,不得他顾。场外人员在升旗开始时,不得进入学校大门,由值勤人员加以管理,待升旗仪式结束后方可入内。
(4)国旗下讲话。要求讲话者服装整齐,有讲话稿,讲话稿简短而主题突出,教育性要强。
(5)宣布升旗仪式结束。
(6)全体师生按规定顺序和路线有秩序地退场。
7、一般每日在上课前、傍晚放学后,由升旗手、护旗手按《国旗法》第16条有关要求升降国旗,在降国旗时,不得使国旗落地,须妥善保管国旗。
8、平时工作日的升降国旗,不举行仪式时,由安排的旗手升降旗,经过现场的所有人员均应面对国旗,自觉肃立,待国旗升降完毕后,方可自由行动。
9、升挂国旗后,如遇突然下雨等恶劣天气,须及时降下国旗并收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