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一中冬季安全工作要求
一、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教育活动
为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广泛发动全社会共同关注交通安全,大力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文明意识.
确定
国家设立“全国交通安全日”,对促进道路安全畅通、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加强社会公德建设将产生深远影响,有利于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行业尽责、公众参与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全民交通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和公德意识,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1)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出行安全。
(2)不乘坐无牌、无照车辆、船只。
(3)过交通要道时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得无证驾驶机动车,严禁学生骑机动车到校。
(5)学生骑自行车不逆行、不追逐、不闯红灯,进出校园时下车推行,不得骑车下坡,以保证安全。
1、今年主题:弘扬宪法精神 服务科学发展
2、活动重点:
(1)要大力宣传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基础,是公民权利的根本法律保障,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基础,是依法治国的基本依据,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使全体师生了解宪法、掌握宪法,增强宪法观念,树立宪法权威。
(2)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和保障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师生的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三、开展“全市安全集中检查日”活动
龙岩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将每月5日定为全市安全生产集中检查日,重点检查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危险化学品、公共聚集场所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要求:
1、建立安全生产排查整改长效机制。学校组织相关处室对校园安全隐患进行排查、修理、整治。
2、要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安全教育“进学校、进课堂”活动,提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实效性和针对性。
3、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各班级师生,对所在教室、宿舍进行全面检查(水电线路、门窗玻璃、桌椅、床架、悬挂物、管制刀具等),并填写《长汀一中每月5日安全集中检查日反馈表》,6日由各班安全委员交综治处。
四、加强冬季防火安全教育
秋冬季节,天气干燥,是火灾的多发时段。为避免火灾的发生,落实《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龙政办〔2012〕334号)和汀教安﹝2012﹞99号文件, 要求做到:
1、增强学生消防安全意识、掌握消防安全知识、技能,保护消防设施。
2、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对消防设施和器材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并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3、学校严格执行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发现老化或者损毁的,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4、外宿生注意液化器使用安全,避免液化气中毒发生。
五、总要求:
1、各班级在星期五下午班会课时间举行以法制和交通、防火安全教育为主题的班会,组织学生学习安全防范知识、校园安全规章制度,发动学生查找安全隐患,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并在下周一前把安全主题教育的教案交到综治处。
2、各班级出一期交通安全和冬季防火安全教育专刊。通过全方位多层面的宣传,在校内营造浓厚的教育氛围。
3、加强家校联系工作,形成安全教育活动齐抓共管的局面。
长汀一中综治安全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