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教辅资料征订制度
一、征订学生使用资料
1、审批
(1)高三总复习用书,一轮复习由教研室通过福建省教育厅教辅征订网站征订。二轮复习由备课组长组织老师共同选定,教研室汇总,交分管教学副校长审批,通过长汀县新华书店征订。
(2)其余年段各学科征订的教辅资料,统一由教务处组织备课组长选定,通过福建省教育厅教辅征订网站征订。打印订单交图书馆有关负责人收发。
2、登记
教务处分管领导及图书馆具体经办人必须按福建省教育厅教辅征订网站下载的订单,按年段逐一登记,以便检查、审核。
3、汇款
对于先汇款后到书资料征订的汇款,经审批同意征订资料的审批单,交校长审阅批准预借资金,到财务科预先借出征订资料所需款项;对于先到书后汇款资料的征订,待资料验收后办理汇款手续。此项工作由图书馆有关负责人具体经办。
4、验收和报销
资料到校后,图书馆经办人先通知征订单位负责人验收,报销时应有图书馆经办人和验收人签字的正式发票、原始征订单和邮局汇款单据,送教务处分管领导和分管教学副校长审核签字,最后送校长审阅签字后,方可到财务科办理报销手续。
二、征订教师使用参考资料
除教参外教师教学参考资料,因教学需要征订,可由备课组按审批程序,向教务处提出申请,或由教务处分管领导根据年段、学科特点,选择实用性强、质量高的资料,由分管教学副校长审核予以征订。登记、汇款、验收、报销办法同第一部分第2、3、4条。
三、音像资料、电脑软件的购买,审批程序与征订其他教学参考资料程序相同。
四、教师出差或外出学习期间,因教学需要所购书籍、音像资料、电脑软件,凭正式发票和书籍、音像资料、电脑软件交图书馆或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人验收签字,资料入库后按第一部分报销程序进行报销。
二十、各级各类学科竞赛奖励条例
学科竞赛是培养和发现拔尖人才的重要途径,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一个重要手段。为了更好地抓好各级各类竞赛,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如下管理及奖励条例。
一、竞赛组织
1、组织学生参加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面向全国、全省中学生开展的竞赛项目,竞赛辅导由教研室指定专人担任主教练,实行主教练负责制,其余老师应积极协助主教练工作。
2、奥赛种子选手的管理
(1)奥赛学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种子选手,由各学科主教练提出人选,在尊重学生志愿的前提下,通过协商确定各科一、二号种子选手。为确保种子选手有充分的时间与精力钻研参赛学科知识,以利早出成果,快出成绩,各学科一、二号种子选手不能交叉选拔。
(2)各科种子选手一经确定,即将名单报教研室备案,一般不作更改。
(3)主教练对种子选手必须精心辅导、辅导材料必须精选。特别优秀的种子选手,学校将优先考虑送到外地培训。
(4)各学科竞赛辅导、培训应制定计划,科学有序有效地进行辅导、培训,并负责对所培训选手的心理辅导工作。
二、奖励规定
学生在竞赛中取得成绩的主教练和教练,学校将给予通报表扬,并作为评职称、评先进、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在精神鼓励的基础上,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如下终结性奖励条例。
1、校级竞赛:学期初教研组作出计划交教研室。竞赛结果学校张榜表扬,需出竞赛试题的学科,学校每次发给适当出题费,并登记竞赛情况,监考和评卷工作适当发给津贴。
2、县级竞赛:学校适当补助选手报名费,并张榜表扬获奖学生及指导教师。适当奖励指导教师。
3、高中奥赛科目获市级、省级、进入省集训队适当奖励奖励教练。
进入国家集训队的学生教练、进入国际奥赛国家代表队的学生主教练、获国际奥赛金牌、银牌、铜牌的学生主教练提高奖励。
4、非奥赛科目的主教练奖金按奥赛类同级别的三分之一计算。(非奥赛科目特指创新大赛,电脑机器人大赛,省级高一数学联赛,省级英语竞赛,省中学生作文竞赛)
5、以上奖金就高不就低,不兼得。
三、奖金分配:奖金一律发给竞赛培训的主教练,再由主教练向有关教练、教师发放补贴或奖金,主教练应在竞赛培训前将培训计划及教练名单报教研室,由教研室负责核实。
四、条例的修改、解释以及条例中有争议的问题由校长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裁决。
五、奖金领取:学校收到上级有关部门颁发的获奖等级的正式文件或证书后,由教研室负责申报领取奖金手续。
六、以上条例从2017年4月1日起执行。
二十一、课题研究管理方案
为了加快新课程改革步伐,开展新课程理念下的教育科研,培养一支具有较高科研能力的教师队伍,特制定本方案。
一、课题立项:
(1)鼓励各教研组申报上级科研课题。
(2)每位科任教师必须有课题(至少有针对自己学科特色,新课程实施的校内课题),交教研室备案。
二、课题研究过程:
(1)课题组根据课题提出问题,构建理论假设,确定研究内容、目标和对象,确定各种变量及其操作安排,确定实验方法和实施程序,确定对实验结果采用的评价方法等。
(2)每学年组织各课题组进行全校的观摩活动,推广经验。
(3)每学期各课题组中期总结报告、实验报告或论文交教研室存档。
三、经费保障:
1、对有立项的各课题组给予课题研究经费。
(1)国家级省级课题:课题组成员10以上(含10人),5人到9人,5人以下分级给予经费支持(以课题申报材料交教研室审定为准)。
(2)市级课题:按第(1)项减半。
2、对国家级、省级、市级课题的获奖给予奖励(包括参加上级课题研究活动的技能比赛或论文评选等)。
参加课题活动的技能比赛或论文评选,获奖给予奖励。
每位教师每年最少上交一篇科研论文。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的CN级论文,每篇给予奖励;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交流发表的论文,每篇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