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一中学分制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福建省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课程计划(试行修订稿)》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立足于学生适应现代生活和未来发展的需要,从我校实际出发,根据新一轮课程改革的精神和素质教育的要求,借鉴省内外名校的先进理念和有益经验,制订《长汀一中学分制实施方案(试行修订稿)》。
学分制的实施,是我校“以人为本,让每个学生获得理想发展,为学生未来发展奠基”的办学理念和“教育理念先进,办学特色鲜明,学生全面发展,办学机制创新,教育科研领先,队伍素质增强,管理效率提高,教学质量一流”的工作思路的具体体现。实行学分制,设置多样化的课程结构,开发课程资源,拓展学生选择的空间,有利于学生适应社会需求的多样化和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为学生学会选择、追求创新、全面发展奠定基础。
二、管理机构
长汀一中学分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钟 超
副组长:林诚荣
组 员:丘声岚、林朝东、吴江滨、杜建华、黄 珉、
梁小倩、赖友生、修红英、李清华、各教研组长、
各年段长
三、学分设置
普通高中学制为三年。课程由必修和选修两部分构成,通过学分描述学生的课程修习状况。
学分由必修学分、选修学分和奖励学分三部分组成。
四、实施办法
1、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学分,三年中获得116个必修学分,22个选修Ⅰ学分,6个选修Ⅱ学分,总学分达到144方可毕业。
2、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11周。
3、每一科目由若干模块组成,每个模块通常为36学时,按周2学时安排,学生学习一个模块并通过考核,成绩合格,可获得2学分。
4、各科目必修课程模块和选修课程模块的设置,主要依据为各科课程标准。
5、必修学分的设置:语、数、英三科的学分模块重心在高三,其它科目的学分模块重心在高一、高二。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的学分模块设置安排以省会考的时段和文理科公共的排课时间为依据。
6、思想政治科目的4个模块8学分中,有1个模块2学分以学生成长记录手册中日常行为表现为依据给予。
7、选修学分Ⅰ的设置:在共同必修的基础上,按各科课程标准分类别、分层次设置若干选修模块,供学生选择。每学期开学前,由教研组确定这些模块的课题及任课教师名单,上报教务处。
8、选修学分Ⅱ的设置:学校根据本地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的需要和学生的兴趣,开发校本课程,开设若干选修模块,供学生选择。每学期开学前,由教研组确定这些模块的课题及任课教师名单,上报教务处。
9、为了我校各项工作的全面协调和发展,根据我校实际,以下活动项目可视为研究性学习活动科目:广播电台、电视台、卧龙山下、校文艺队、校鼓号队、校田径运动队、校各类球队、校各科学技术兴趣小组、各科奥林匹克竞赛兴趣小组、区以上常规竞赛的各科兴趣小组,“三节”获奖项目等等。
上列活动项目之外的有关活动如欲作为研究性学习活动科目立项,须是对学校工作有促进作用,经学校学分制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方可。
所有享受研究性学习活动同等待遇的科目皆须本人申请,有关部门审批,统一填写教务处设计的表格备案,方可生效。
本条目所列活动项目在研究性学习活动科目的8个模块16学分中最多只占3个模块6学分,且必须交1篇活动体会或论文,方可得相应学分;其余的未完成学分必须在本科目中拿;假如某生既参加校文艺队,又参加校篮球队,又参加校文学社,还参加某学科竞赛,则只能算其中三项活动得6学分(交一篇体会或论文),其余的5个模块10学分必须参加5个研究小组的活动,且至少有1篇论文为第一作者,方可得本科目的全部16学分。
10、社区服务科目包含校园劳动、上街劳动,到福利院、干休所等单位部门学雷锋做好事,扶贫助残等内容。
11、社会实践科目可集中完成,可分散完成,视学校、年段具体情况而定。
12、“奖励学分”须由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方有效,具体学分为:省一等奖为4学分,省二等奖或三等奖为2学分,国家一等奖为6学分,国家二等奖或三等奖为4学分。本项学分由教研室认定。
五、学生须知
1、认真学习本《学分制实施方案》。
2、高中阶段学习三年,完成以下学习任务:
(1)上齐课表中排列的必修课程(语文、外语、数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且各科成绩在及格以上;
(2)思想政治表现中的1个模块2学分须是经本人、家长、班级、老师等综合评定的合格者;
(3)参加劳动技术课或通用技术培训;
(4)为了集中精力于高考总复习,研究性学习活动的8个模块16学分须在高一、高二学年获得,即平均每学期必须得到2个模块4学分,须心中有数,做好计划,万不可前松后紧陷于被动;研究性学习活动必须有一篇以上署第一作者的论文或一篇活动体会。
(5)参加年段、班级的社区服务活动;
(6)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社会实践;
(7)“选修学分Ⅰ”必须学习11个模块得22学分,“选修学分Ⅱ”必须学习3个模块得6个学分;建议同学们高一学年选修6个模块,高二学年选修6个模块,高三上期选修2个模块,共完成14个选修模块。选修学分必须选择学校老师开设的各选修课或校本课程;按教务处规定的时间和教室上课;正常出勤和完成作业方可得相应学分。
六、教师须知
1、关于研究性学习活动科目
(1)每个教师每学期必须拟定1个以上课题,课题在开学之前交所在教研组,由教研组汇总后交教研室。
(2)每个教师每学期至少必须辅导2篇研究性学习论文的写作,其中有1篇达到较高水平,在有关汇编或报刊中刊登。
(3)所辅导刊登的学生论文中不能有科学性错误,必须注意选题的新颖,注意观点的独特,在2000字以上,所引资料必须注明出处,不能有错别字,不能有病句,不能抄袭。
(4)每个教师每学期必须有至少1个研究性学习个案,个案内容包括:课题名称、研究小组成员情况、研究目的、研究设想(手段、时间、实验器械、参考材料、研究方法、科学依据等)、研究计划、研究过程、研究成果及体现等内容。
2、关于选修课
(1)每个教师每学期必须开设一门选修课。课题在开学之前交所在教研组,由教研组汇总后交教务处。由教务处确定各年级选修课一览表供学生选择,然后确定选修课教师及学生名单,排好课表上课。
(2)选修课教案写法同一般的必修课教案,最好写详案。每学期每一门选修课的授课课时为36学时,即每周2学时。
(3)教师在每个教学单位中必须给每个学生考勤。学生学习结束时必须完成作业,考勤和作业是给学分的主要依据,每个选修模块给2学分。
(4)教师在所授的选修课完成之时须将教案、学生考勤表和学生作业三者交教务处检查管理。
3、其他课程由教务处按教学常规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