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开展好我校2013年“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按照公安部消防局《关于认真组织2013年“119”消防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公消【2013】266号)、省消防总队(闽公消网【2013】243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从即日起至11月30日开展 “119”消防宣传活动,现将宣传活动方案制定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人人认识火灾,人人学会逃生”为目标,结合当前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和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以学校火灾防范为重点,广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灭火和疏散逃生常识,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增强自防自救能力。为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减少火灾危害性和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提供强大的舆论宣传氛围。
二、活动主题
认识火灾、学会逃生。
三、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119”消防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王天飞
副组长:李清华 修红英、赖友生 李元尧
成 员:林 立 罗伟华 许长灿 谢有亮 黄选彬 罗建华
下设消防宣传活动办公室:
主 任:李清华(兼)
副主任:林 立 罗伟华
成 员:刘桥连 俞开汀 林小灵 谢有亮 曹茂辉 赖绍浩 刘远荣
四、活动内容
(一)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
1、丰富宣传载体。以消防法律法规暨防火、灭火、疏散逃生常识的宣传作为今年“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重点,利用公共宣传栏、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宣传手册等媒介,广泛宣传,积极开展消防宣传进年段、进班级、进家庭,加大消防安全常识的普及力度,掀起学习消防安全常识的热潮。
2、各班开好“消防安全”主题班会(上交一份班会教案或记录),出好一期相关黑板报,并进行检查、评比。
3、利用电视课播放消防宣传教育片。
4、开展“防火警示语”征集、评选活动(每班选送5份,要求自拟、自撰,杜绝抄袭。)
(二)
(三)加大火灾隐患排查力度。
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检查、清缴,对学校重点部门如:宿舍、食堂、图书馆、实验室、报告厅、博物馆后周边(含朱子祠、保管室、木工房)等的消防设施(灭火器、灭火栓、消防通道等)、电线电路、危化物品进行拉网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年段、班级和相关处室要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实效,积极组织、开展系列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二)因地制宜,精心谋划。
各年段、班级要围绕主题,结合实际,创新思路,加强谋划。要科学有效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力求消防宣传全覆盖。
(三)认真落实,务求实效。
各年段、班级要密切结合消防安全薄弱环节,找准切入点,开展同学参与度、互动性高、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学生掌握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切实增强宣传实效。
长汀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