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 榜
高三(19)班陈昭桂、王荷香两位同学于12月25日下午5:15分在三元阁建行柜员机处拾到人民币壹仟捌佰元整(小写1800元),上交公安局。这种拾金不昧的精神值得全校师生学习和弘扬。特此张榜表扬!
政教处
2012.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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