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资助育人实效,发挥榜样的示范和引领作用,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奋发自强、励志成才、感恩奉献,我校在福建省第四届“励志校园·感动福建”优秀学生典型宣传活动方案的指导下,开展了“励志校园·感动福建”优秀学生典型的校园评选活动。我校积极组织策划,将其划分为五个阶段,分别为启动阶段、推荐阶段、材料收集和审核阶段、投票阶段以及公示阶段。
1. 在本次活动启动阶段(2021.09.06-2021.09.10),我校积极制定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宣传、动员和部署,通过校园宣传栏、国旗下讲话、以及班级宣传等形式进行宣传,充分调动了师生员工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 在活动推荐阶段(2021.09.13-2021.09.14),先通过班级推选,再进行年段推选,聚焦先进典型。通过班级、年段的评选,为学生树立优秀榜样,让学生知道榜样就在身边,感受到榜样的力量。
3. 在活动材料收集和审核阶段(2021.09.15-2021.09.17),通知年段推选出的优秀学生典型提交相应的材料,由校团委根据评选办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勇于克服在学习、生活或其他方面的困难,在成长成才过程中表现出非同一般的顽强毅力,有突出或典型的励志事迹或个人成就。)组织审核,综合考虑,最终推选出优秀学生典型。
4. 在活动投票阶段(2021.09.20),广泛组织师生参与其中,进一步加深此次活动的宣传作用。通过组织开展优秀学生典型励志演讲活动的方式,由各班级推选出学生代表以及教职工大会推选出教师代表,对这些学生进行投票,以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推选出校优秀学生的典型,让榜样的力量深入人心。
5. 在活动公示阶段(2021.09.21-2021.09.27),对推选出的校优秀学生典型进行公示,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通过开展此次活动,深度挖掘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奋发自强、励志成才、感恩奉献的故事,在广大师生共同参与的过程中,充分发挥此次活动的积极导向作用。牢固树立了优秀榜样的形象,让师生认同榜样就在身边,感受到榜样的力量。
鉴于我校对此次评选活动的积极组织及策划,经基层提名、组委会组织评审,我校荣获福建省第四届“励志校园·感动福建”优秀学生典型宣传活动优秀组织奖。在此项荣誉的激励下,我校将继续深入宣传学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励志典型事例,发挥榜样的示范和引领作用,提升立德树人、资助育人成效,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奋发图强、感恩奉献,引导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学生资助事业发展、关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激励青少年学生成长成才,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促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