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纯厚重的文化底蕴 爱国至上的光荣传统
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 民主鲜活的教风学风

关于“在公共场合自觉讲普通话,写规范字”列入各类学生评优评先的规定

来源: 福建省长汀县第一中学  日期:2007-10-29  点击:4433 

关于“在公共场合自觉讲普通话,

写规范字”列入各类学生评优评先的规定

 

为构建和谐汀中,提高办学层次,深入开展讲普通话、讲文明用语、写规范字活动,特制定将“在公共场合自觉讲普通话,写规范字”纳入各类学生评优评先的规定,并从即日起实行。

一、评选条件

(一)文明班级条件:

1.校文明班级

1)以新“三好”为目标,积极开展创建优秀班集体的活动,不断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贯彻落实《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自觉接受学校的工作安排,完成任务好,各项常规评比名列年段前茅,有良好的班风,形成尊师守纪,热爱劳动,团结友爱,朝气蓬勃,不断向上的班集体。

2)后进生转化工作抓得紧,措施有力,耐心细致,成绩显著。在本学年度中,班级同学无重大违法乱纪行为发生(指校级以上处分)。

3)学风好,多数学生学习成绩优良或有明显提高,认真做好“两操”和上好体育课,积极开展课外文体活动,体育“达标率”名列年段前茅,95%以上学生达到《体育合格标准》。卫生工作做得好,学生体育普遍增强。

4)班干部能团结一致,密切联系同学,在创建优秀班集体及其他有益活动中能起带头和核心作用。

5)在公共场合自觉讲普通话,写规范字

2.县级文明班级

除具备县级文明班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

1)德育常规评比名列年段前二名,学习成绩名列年段前三名。

2)班级学生无较大违纪行为发生(指校级批评),学年巩固率100%,班风、学风年段教师公认最好,班干部队伍强。

3)积极开展学雷锋做好事活动,班级事迹多次在年段以上场合点名表扬。

4)在公共场合自觉讲普通话,写规范字

3.市级文明班级

除具备市级文明礼貌班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

1)曾被评为校、县以上先进集体。

2)班级各方面表面均居初中部或高中部各班前茅。

3)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先进年段的有关班级。

4)在公共场合自觉讲普通话,写规范字

4.省级文明班级

1)应具备市级文明班级基本条件。

2)曾被评为市级以上的先进班级。

3)在公共场合自觉讲普通话,写规范字

(二)三好学生条件:

1.思想品德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集体,热爱劳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守则》《规范》,在学雷锋等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2.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好学,较好地掌握“双基”,学业成绩优良。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各科成绩达80分以上。音乐、图画、劳技课成绩要合格,劳动成绩优。个别表现突出,事迹典型或参加学科(限数学、理化生、计算机)竞赛获省二等奖以上,一门学科成绩未达80分,但最低成绩达70分以上且各科总平均成绩80分以上者,亦可推荐参评。

3.身体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认真上好体育课,坚持“两操一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体素质。学生体育课成绩达75分以上,体育锻炼达标测试总得分350 分以上,或已测试项目平均达70分以上,或全部达标。有一项专长或爱好者优先考虑(得到学校认定为准)。

4、在公共场合自觉讲普通话,写规范字

(三)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担任班级或班级以上的班、团、队干部,在基本具备三好生条件的基础上,热心为集体工作,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肯干,有工作实绩,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能起骨干作用,中学生各科成绩平均不低于70分,最低科目的成绩达60分以上,高三学生会考二分之一以上科目成绩达良好以上,其余及格(不含补考)。有一项专长或爱好者优先考虑(得到学校认定为准)。

在公共场合自觉讲普通话,写规范字

(四)各类积极分子条件(包括学习、文体、劳动、学雷锋积极分子)

1.学习积极分子:基本符合三好生条件,体育成绩差或者不“达标”。

2.文体积极分子:思想表现良好,有一定的文体特长,带头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能积极主动地协助班级或年段开展好文体活动,在年段或校文艺演出、校运动会等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3.劳动积极分子:思想表现良好,劳动观念强,积极参加日常的卫生劳动和其它公益劳动,完成任务好,表现突出,并能起表率作用。

4.学雷锋积极分子:思想表现良好,能积极参加学雷锋好事活动,并收到良好的效果。

5、在公共场合自觉讲普通话,写规范字

四、奖励办法

1.各类先进,经学校审批后,由学校颁发证书和奖品,召开全校师生大会给予表彰,并上光荣榜,向家长报喜。

2.凡评上各类先进,名单都载入学校学生档案,以后学校在组织开展有关外出参观、考察、夏令营活动等给予优待。

【编辑:陈 倩、俞文炎 审核:修红英 监制:吴江滨】
扫一扫关注我们
联系我们
0597-6815000

邮件:lyctyz@163.com

地址:长汀县兆征路50号

福建省长汀县第一中学 版权所有 闽ICP备1600119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