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安排
高一、高二
日期 |
午别 |
时间 科目 |
科目 |
11月14日 星期三 |
上午 |
8:30—11:00 |
语文 |
下午 |
2:30—4:30 2:30—4:00 |
化学 化学 高二文 | |
11月15日 星期四 |
上午 |
8:30—10:30 |
数学 |
下午 |
2:30—4:30 2:30—4:00 |
政治 政治 高二理 | |
11月16日 星期五 |
上午 |
8:30—10:30 |
英语 |
下午 |
2:30—4:00 |
生物 | |
11月17日 星期六 |
上午 |
8:00—10:00 8:00—9:30 10:15—11:45 |
物理 物理 高二文 地理 |
下午 |
2:30—4:30 2:30—4:00 |
历史 历史 高二理 |
二、考场安排
1、高二使用本年段教室,现教中心化学实验室(1—4),生物实验室(1—5),物理实验室(1),高一使用本年段教室,现教中心物理实验室(2—6),现教中心音乐教室(1)(2),科学大楼会议室,东阶梯教室。
2、考试使用到的教室的卫生及开门、锁门,由各年段、班主任指定专人负责,务必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三、监考及座位安排
各年段监考安排表由年段负责,监考表要写清楚各场人数,并于11月8日前交5份到教学工作处。跨年段老师由户口所在年段安排监考。
四、英语听力安排
各年段均使用听音系统或收录机,各备课组长考前应与电教中心联系,安排好听力考试播音事项。
五、监考要求
1、监考教师必须在考前15分钟到教学工作处领取试卷,考前10分钟组织学生凭胸卡进入考场、对号入座。第一场监考老师应把本考室学生考室座位号写在黑板上。考前5分钟发试卷、草稿纸等,并督促学生填写班级、姓名、座号。
2、监考老师不得擅离考场,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发现考生有舞弊行为要提出警告,情节较严重的要把舞弊情况及有关证据和处理意见报送教学工作处值班员。
3、考试结束后清点份数,按要求装订好试卷,交教学工作处值班员验收。
六、严格考风考纪
1、本次考试,学生一律不准出去大小便,确要出去的,监考老师把姓名公布在黑板上并登记在《考场情况报告单》上。
2、学生进入考场只准带文具和垫板一块,不准带草稿纸。语文、数学、物理、化学、英语科考试由学校统一发给一张草稿纸,考试结束后由监考教师收回交教学工作处。
3、进考室前,请考生自觉清身,不夹带资料;不准将手机、小灵通、快译通等设备带入考场。监考老师关上后门站在前门负责把关检查。
4、年段巡视员制度:由年段安排各科备课组长为巡视员,巡查本年段的考场,端正考风,巡视员应与监考员同时到位、在岗,并负责检查试卷及答案是否有误,送发遗漏试卷等。
5、各年段可依据《中学生守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采取适合本年段加强考风考纪的措施。
6、学生凭胸卡进入考场,对号入座,考试完后马上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周围逗留。
7、考试结束前10分钟收答题卡,试卷留在桌上由监考老师收取。
七、评卷统计
1、本次考试由各备课组自行评卷,各备课组长负责组织,地点在各教研组办公室,集中评卷,流水作业。
2、严格按评分标准评卷,发现问题集体研究,形成一致意见。集体拆封、登分、统计。统计时使用教学工作处设计的电子表格统计,统计结果用软盘(或U盘)拷送到计算机中心,不得发送到ftp上。除总分累加错误外,其余分数一律不予更改,备课组长才有更改分数的权力。
3、考完二天之内结束评卷。备课组集体讨论,备课组长执笔填写好试卷评析表,交教学工作处。
长汀一中
200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