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务公开工作报告
(二○○九年三月八日)
校务公开是一项直接关系到加强民主管理、密切党群关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工作,是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是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学校把校务公开作为重要工作落到实处,认真制订和落实服务师生的制度措施,增强了全校教职工的凝聚力和主人翁意识,校风、教风、学风优良,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教研成绩突出,学校各项事业和谐发展。2008年高考,我校应往届本三以上上线人数为1362人,总上线率为81%,其中,应届本三以上上线847人,往届本三以上上线515人 。应届本三以上上线率86.8%,往届本三以上上线率72.3%。与去年相比,本一上线人数增加122人,本二上线人数增加147人,本三上线人数增加126人。一批教师获各级表彰,其中获省、市级表彰的有十多人次。
一、领导重视,制度健全
学校切实把校务公开作为“塑良好形象,办人民满意学校”的重要工作来抓,认真加以落实。在广泛讨论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校务公开工作会议,成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校务公开工作小组和校务公开监督小组。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党总支副书记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监督小组由党总支副书记任组长,成员由工会委员和教工代表组成。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把校务公开作为评价工作业绩的重要指标。完善落实《长汀一中校务公开工作制度》和《长汀一中推行校务公开与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细则》,分解校务公开内容,明确公开形式,严格公开程序。学校还多次召开校务公开工作专题会,适时布置、检查和反馈。
二、形式多样,公开规范
公开内容贴近实际,贴近师生,贴近社会,凡是涉及教职工、学生和家长应当知晓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全面、全程公布,保证教职工、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同时,拓宽渠道,丰富校务公开的形式和载体。
1、通过学校行政会议、教职工大会、国旗下的讲话、家长会等渠道,向干部、教职工、学生及家长公开学校重大事务和重要工作,包括学校党务政务、教育教学教研、校园建设和财务收支等各方面的工作。
2、充分利用教代会这一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进行公开。学校坚持每年召开一次教代会。每次教代会召开前,广泛征集提案,发动广大教职工敞开心扉,坦诚建言献策。广大教职工就办学目标、办学规划、管理制度、教育教学教研、教师队伍建设、基建维修和校园文化建设等各方面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学校的发展规划、办学思路、办学目标、改革措施、管理制度、工程建设、住房安排、职称聘任推荐、评优评先等事关师生利益的重大问题,都经教代会审议通过。工会对提案进行分类,学校及时召开党政工联席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在教职工大会上进行答复。学校充分肯定教职工的主人翁精神,积极采纳合理化建议,认真办理,暂不能办理的也耐心细致作解释说明。教代会还对校领导、中层干部进行民主测评。
3、设置内外共两个校务公开栏,及时公布上级政策法规、学校重要事务、重要工作等相关内容。
4、开设校长信箱和校长博客。学校在醒目的地方设置校长信箱,定时开箱,对师生反映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解决,并将解决的情况反馈在公开栏中。在校园网开通校长博客,校长与师生及社会各界关心长汀一中事业发展的人士全方位交流,了解情况,解决问题,共商发展。
5、定期召开家长会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座谈会,向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公开学校有关工作,诚恳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争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此外,学校还通过校园网、校广播电台、墙报等形式,拓宽校务公开的渠道,让全校师生真正做到知校情、参校政、议校事、督校务、正校风,实现校务管理民主化。
三、突出重点,提高实效。
对涉及教职工、学生、家长和社会普遍关心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做到全面、真实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切实打造“阳光工程”,保障和落实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1、教育收费公开。对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收费依据、收费用途和代收代办项目的收、支、退(补)情况、教育经费的投入和使用情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财政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情况、学校预算外资金收入情况、上交财政专户返还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等,及时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公开。学校收费严格使用统一专用票据,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主动接受财政、物价、审计等部门监督检查。
2、大宗物资采购和工程建设项目公开。学校大宗教学用品等物资设备的采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对所采购物资设备 的名称、数量、金额等进行公开。基建工程严格按照《招投标法》执行招投标制度,并及时公开招投标的情况以及基建工程资金来源、工程造价和竣工决算等内容。
3、招生等事务公开。招生工作由县招生办统筹安排,学校及时将当年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办法等,利用公开栏、墙报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做到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学生的转学、休学、毕业和每学年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均按上级及学校有关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执行,并及时张榜公布。各项奖助学金和特困生补助,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和要求,由班级、年段公开讨论,民主推荐,上报学校,由学校进行汇总核实、公示后确定。
4、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公开。(1)人事公开:农村中学调入的教师,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录取;对师范院校应届毕业生,学校组织人员到他们所在读的学校了解,并进行相关面试,择优聘用。(2)评先公开:严格评选先进的程序,先在公开栏将评先指标、条件等进行公示,并把评选先进的名额分配到年段,由各年段民主讨论,民主推荐候选人,再召开党、政、工联席会议确定先进人选,将候选人情况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3)年度考核、职称评聘公开:如年度考核,每位教师根据平时的工作情况,在各自的教研组述职,自评打分,学校组织职能处室进行量化评分,以教研组为单位,按得分高低排序,交校长办公室讨论通过。进行公示后,确定上报。在职称推荐和聘任工作方面,严格工作程序和要求,做到公正、公平、公开。由于措施得力,方法得当,每年的年度考核评优和评聘职称,都能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热情和工作积极性。
随着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教育教学的发展,学校开展校务公开更显其重要性。校务公开是廉政建设的要求,它不但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而且增强了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调动了教职工的积极性,提高了学校管理水平。今后我们要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扩大和深化校务公开,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廉政建设的机制,保障学校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