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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师生上网的管理规定

来源: 福建省长汀县第一中学  日期:2007-11-03  点击:1109 

二十二、师生上网的管理规定

 

学校接入的国际互联网是为教与学服务的,是全体教职工获取最新教学信息、教学资料、先进的教学方法、教学经验的窗口,是全体学生获取学习资料、最新科技信息、丰富知识的场所、是师生与外界进行全方面交流信息的场所。为充分发挥互联网在教与学中的作用,现制定如下有关规则:

1、教职工上网的时间为每周正常教学的时间:

即周一至周五的上午:8001140 

下午:230500  

晚上700900

2、学生上网的时间按照教学进度安排,在进行有关因特网教学内容期间,其他教学时间不得上网。

3、全体师生不得带家属或朋友到学校机房上网。

4、全体师生不得登入不良信息网站,学校将定期组织巡查,一经发现师生浏览不良信息网站,即上报学校给予纪律处分。

5、师生上网时应加强防毒意识,不随意下载信息,不随意打开一些奇怪的网页,以防止病毒入侵,一经发现计算机受病毒感染,应立即关机,并报告相关管理人员。

6、应加强法律意识和道德意识,不在网上发布一些不良信息,不恶意去攻击别人网站和进行违法违纪的事情,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均由本人承担。

7、广大师生遵守有关的机房管理规定,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爱护机器设备。管理人员应尽职尽责,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编辑:陈 倩、俞文炎 审核:修红英 监制:吴江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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