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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课题研究管理方案

来源: 福建省长汀县第一中学  日期:2007-11-03  点击:1329 

十九、课题研究管理方案

 

为了加快新课程改革步伐,开展新课程理念下的教育科研,培养一支具有较高科研能力的教师队伍,特制定本方案。

一、课题立项:

1)鼓励各教研组申报上级科研课题。

2)每位科任教师必须有课题(至少有针对自己学科特色,新课程实施的校内课题),交教研室备案。

二、课题研究过程:

1)课题组根据课题提出问题,构建理论假设,确定研究内容、目标和对象,确定各种变量及其操作安排,确定实验方法和实施程序,确定对实验结果采用的评价方法等。

2)每学年组织各课题组进行全校的观摩活动,推广经验。

3)每学期各课题组中期总结报告、实验报告或论文交教研室存档。

三、经费保障:

1、对有立项的各课题组给予课题研究经费。

1)国家级省级课题:课题组成员10以上(含10人)每学年贰仟元,5人到9人每年壹仟伍佰元,5人以下每年伍佰元(以课题申报材料交教研室审定为准)。

2)市级课题:按第(1)项减半。

2、对上级课题的获奖给予奖励(包括参加上级课题研究活动的技能比赛或论文评选等)。

1)课题获国家级一等奖叁仟元,二等奖贰仟元,三等奖壹仟元(省级减半,市级按国家级三分之一奖励)。

2)参加课题活动的技能比赛或论文评选,国家级一等奖陆佰元,二等奖肆佰元,三等奖贰佰元(省级减半,市级一等奖贰佰元,二等奖壹佰元,三等奖伍拾元)。

3)每位教师每年最少上交一篇科研论文。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的CN级论文,每篇奖励人民币叁佰元;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交流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人民币壹佰元。

【编辑:陈 倩、俞文炎 审核:修红英 监制:吴江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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