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加强教学常规管理的若干规定
教学常规管理是学校管理的核心工作,为切实有效地进行教学常规管理,形成检查督促的长效机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福建省普通中学教学常规管理若干意见》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规定。
一、学校
1、学校要依法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对教学过程的全程管理,根据实施新课程的需要重新建立教学管理制度,制定学年和学期教学工作计划。
2、校长或分管教学副校长每学期至少主持召开2—3次校务会议,整合研究、决策学校教学工作,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二次有关教学工作会议。学校领导每学期要分别召开一次教师、家长、学生座谈会。学校每学年要召开一次教学研讨会或教学经验交流会,每学年举办一次教学开放周活动。
3、建立听课制度,学校领导每人每学期听课20节以上,分管教学副校长、教务处和教研室主任、副主任每学期听课30节以上,其它中层干部、年段长每学期听课20节以上,教研组长每学期听课25节以上。
4、学期初,教务处应组织教研组、备课组制定教学计划。每学期应安排不定期的教案抽查,学期结束进行教案和听课笔记的全面检查,并按教研组人数的20%评选出优秀教案。每学期应安排一次学生作业检查。
5、教务处、教研室要建立健全教学常规管理档案,建立学校试题库和资料档案。
6、学校要以课程改革为核心,改革评价办法,形成以教师自评为主,学生、家长和学校管理者共同参与的评价机制,每学年安排一次学情调查或学生评价教师活动,每学年对每位教师进行一次业务考核,有关材料存入业务档案。
7、每学年组织一次青年教师创优活动。
二、教研组
1、每学期初,各教研组应制定工作计划,学期未应写好工作总结。
2、每二周至少应召开一次教研组会议,落实学校布置的工作,定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新课程理论、《人民教育》、《福建教育》,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
3、每学年至少开展一次教研组活动观摩。
4、每二周至少安排一次公开课,公开课包括新教师的试教课、汇报课,示范课、观摩课和研讨课等,要落实听课、评课制度。
5、各教研组要规划好学科课程设置,提出新课程模块学习意见和要求。
6、各教研组长要认真履行《长汀一中教研组、备课组常规管理制度》中规定的教研组长工作职责。
三、备课组
1、每学期初,各备课组应制定备课组工作计划。
2、每周至少开展一次集体备课活动,做到四定:定时间、定地点、定中心发言、定内容。
3、备课组必须做到四统一:统一进度、统一资料、统一作业练习和统一考试、评卷及成绩统计。
4、定期开展备课组内互相听课评课活动。
5、每个备课组至少有一个研究课题,报教研室备案。
6、以备课组为单位,认真落实青年教师结对子培养计划。
7、各备课组要安排好单元过关考试、月考、期中考、期末考,并及时进行考后质量分析。要精心选编学生练习,防止加重学生学习负担。
四、教师
1、科任教师要认真备好每一节课,做到备教材、备学生、备课程标准、备教法和学法、备教学设计,认真写好教案或学案,课后适时进行教学反思、写好反思小结。
2、青年教师(教龄不满三年)每学期至少开一次公开课,其它教师每学年至少开一次公开课。
3、青年教师(教龄不满三年)每学期至少听课30节,其它教师每学期至少听课20节。
4、科任教师每学年至少应完成一篇教学专业论文,在教研室登记备案,至少应订阅一份以上专业杂志或报刊。
5、科任教师要根据学生实际,选编适量的课外作业,作业可分必做和选做,按学生实际分层次提出要求。作业要及时收齐、及时批改、及时讲评。
6、要认真上好每一节课,准时上课、下课,不得拖课,不得旷课,不得私自换课,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7、科任教师要通过教学记录、作业批改、下班辅导、师生座谈等途径,经常了解学生学习状况,发现问题,调整教学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