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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会议制度

来源: 福建省长汀县第一中学  日期:2007-11-03  点击:4123 

二、行政会议制度

 

一、参加人员为全体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

二、主要任务是校长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和校长办公会议的决定,布置阶段性和日常性的工作任务,研究完成任务的方法和要求,听取各处室、部门汇报前阶段工作情况和下阶段工作打算及需提交研究的事项,检查、总结任务完成的情况,使学校各项工作有序、高效进行。

三、会议由校长主持召开,校长因事不在,可委托一名副校级领导主持召开。

四、参加人员应准时参加会议,不得无故缺席,因事因病不能出席者要请假。

五、各职能部门要通报的情况必须简明扼要。职能部门应积极接受校长布置的任务,认真完成。

六、原则上逢单周星期五上午第三、四节课召开,必要时可临时召开或变动原定日程。

七、办公室要做好会议记录。对未能出席会议的同志,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做好传达工作。

八、会议决定的事项,分别由办公室或负责会务工作的有关部门催办、督查,并及时反馈落实情况。

【编辑:陈 倩、俞文炎 审核:修红英 监制:吴江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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