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长办公会议制度
校长办公会议成员由校级领导组成。如工作需要,可邀请处室主任等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一、会议主要议题:
1、贯彻落实上级党政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指示精神及工作部署;
2、审议学年或学期工作计划和工作安排,检查执行情况,进行总结;
3、审议学校规章制度和财务预算结算以及前一阶段的收支情况、专项经费的安排、基建项目等;
4、讨论研究学校人事聘任、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工作,研究教职工福利问题,为教职工排忧解难;
5、其他需要议定的重要事项;
6、各处室主任列席时,应汇报本阶段工作情况和下阶段工作打算及需提交研究的事项。
二、会议议题由校领导或各部门提出,汇总校长办公室,列入会议日程,凡提交会议审议、研究的重要议题,有关领导、部门要在会前认真调查研究,涉及几个部门的事项,要充分交换意见,协商一致,并相应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措施。
三、参加会议的同志应畅所欲言,敢于发表见解。对重大问题要充分讨论,尽可能达到共识,若意见不一致时,应少数服从多数。形成决议后,分工负责,坚决贯彻执行。
四、会议由校长召集、主持。校长因事不在学校,可委托主持工作的副校级领导召集、主持。会议通知、记录和纪要起草工作由办公室负责。会议审定的文件或会议纪要由校长签发,校长因事不在学校,由校长委托主持会议的校领导签发。
五、原则上逢单周星期二下午3:30—5:00开会,若遇特殊情况,可临时召集会议。
六、会议决定的事项,分别由学校办公室或负责会务工作的有关部门催办、督查,并及时反馈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