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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汇编(8-10)

来源: 福建省长汀县第一中学  日期:2018-01-06  点击:3424 

 

八、党员日常管理制度

    1、党员必须严格遵照《党章》规定,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增强党性观念,加强党性修养,严守党的纪律,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党员要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自觉参加党的组织活动,按规定及时交纳党费;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立足岗位,开拓创新,敬业奉献。

    3、党员外出前必须向所在党支部说明情况,由党组织对其提出相关要求。一般外出三个月以上,要将组织关系介绍到所去地方的党组织,并按要求参加所去党组织开展的组织活动;

    4、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完成党组织安排的任务,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的,要按自行脱党予以处理;

    5、因工作调动转移组织关系必须按介绍信的有效期及时办理接转手续。

 

九、党务公开制度

    1、党务公开原则

    党务公开要坚持服务发展原则、依法依纪原则、真实公正原则、注重实效原则、积极稳妥原则。

2、党务公开方式和主要内容

    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前提下,所有党务工作应最大限度地向全体党员和群众公开。

    (1)组织设置和党员分布情况;领导班子分工、主要职责和办公电话;党建工作年度计划、重点任务目标及上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党务公开监督小组人员组成;

    (2)组织活动开展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在岗履职和分管工作完成情况;党员发展情况,包括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情况,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情况;党费收缴情况。

    3、党务公开时间和要求

    固定公开内容,年初进行公开。凡定期公开内容,可视情况分别按月、季度、半年公开。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随时公开内容,即时进行公开。

十、“三会一课”制度

1、党小组会。

各支部未设党小组,即以党支部为单位每季度至少安排一次,主要是学习党的文件,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向党员布置工作,召开民主生活会,检查党员执行党支部决议和完成党小组所分配工作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发展党员。

2、(总)支部党员大会。(总)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大会的主要内容如下:

(1)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文件、决议、批示;

(2)研究和讨论总支部委员会的工作、决议或是决定;

(3)讨论决定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表彰优秀党员,决定对犯错的党员的处分;

(4)对学校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要工作安排等问题进行讨论,提出意见或建议;

(5)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6)讨论需要由支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3、(总)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及有必要时,书记可随时召集。会议内容如下:

(1)讨论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议;

(2)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研究总支部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和党员教育、思想政治工作以及总支部建设;

(3)讨论总支部工作重要事项和工作措施;

(4)讨论通过年度总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5)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6)组织发展新党员的培养教育、优秀党员奖励和其他需要总支部委员会讨论的重要事项。

4、党课。党课每季度至少安排1次。主要内容如下:

党课要以党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基本内容,结合各个时期党的中心工作,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党性修养、党风党纪及理想宗旨教育。组织党员系统地学习党的理论及党的基本知识,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方针、政策,提高党员素质。也可以结合学校发展、教职工思想道德及业务素质提高上党课。

    5有关要求

  1.“三会一课”要坚持政治性、思想性、原则性,同时要积极探索灵活多样、丰富多彩的方式方法,注重特色,注重实效。

  2.“三会一课”的开展,要密切联系党员的思想实际和特点。切实针对党(总)支部党员的特点,创新组织生活形式,不断增强党性观念、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

  3.党(总)支部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中要给党员充分发表意见的机会,允许党员对党(总)支部工作和领导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三会一课”必须发扬民主。党(总)支部委员会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

  4. 党办和各支部要认真做好“三会一课”活动记录,注意保存和归档活动资料。

 

【编辑:陈 倩、俞文炎 审核:修红英 监制:吴江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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