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学生课堂欣赏的主动权
长汀一中 赖郁华
当前,建立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让学生在“自由、安全”的心理氛围中上课,已成为教师们的共识,本文所指的“自由”不再重复别人的观点,而是有感于长期以来,学生在音乐欣赏中所处的被动地位提出的。
传统的欣赏教学习惯于从欣赏内容出发,注意结论的认识,而忽视对知识产生发展过程和思维方法的探究,过分强调教师的主导作用,基本上是牵着学生的鼻子走。上海市特级教师徐振东撰文指出:这是一种很普遍的现象,教师上课,总希望把学生纳入“我”的轨道,让学生在“我”的圈子里转,指令性的放特别多,而指导性的话比较少。接着他又指出:现代化的教学结构应是怎样的?我们的学生在课堂上到底有多少自由?这一令人深思的发问显然是针对师生这对基本变量在课堂上的各自地位及相互关系提出来的。就现行的欣赏教学,学生围着教师转,缺少自由,能动性无法发挥的问题仍然严重,这也直接导致了学生欣赏兴趣和信心的下降。
皮亚杰认为知识、智力的个体发生离不开认识主体的自主活动。他从建构学的观点出发,认为认识的建立不是外界客体的简单复写,也不是主体内部预先形成的结构的展开,而是一个由主体与外部世界不断作用而形成的结构的集合。因此,“只有主体活动充分地自由地开展,他们的聪明才智才能充分地体现出来。”
新课改实验开始后,我们看到了一些流于形式的小组讨论,五分钟内必须拿出成果的“分工合作”,一问即须对答如流的快速反应,表面看教师设计了很多让学生自主学习的活动,实质上学生疲于应付教师的安排,做出迎合教师的反应,这样的音乐快餐能给学生多少营养很值得探讨。在我看来,加大学生学习的自由度,真正把学习的主动权还给学生,对目前的教学改革是相当关键的。
一、把课堂学习的时间还给学生
1、还学生以独立思考的时间
苏霍姆林斯基说过:“教室里寂静,学生集中思索,要珍惜这样的时刻。”而事实上许多老师最怕寂静,教师在提问后若是没有积极的应答,使认为是冷场了,于是不断重复问题,恨不得取而代之。欣赏教学中不可能每个问题都是简单易答的,繁琐肤浅的问答只能是表面上的气氛活跃,真正能引起学生深思的才是对提高其欣赏水平更有益的向导。对这些问题,我们应该留给学生一些独立思考的时间,让他们潜心欣赏,深化体验,深入思考,这样有助于培养学生用脑欣赏的良好习惯,例如歌剧《茶花女》中《饮酒歌》的欣赏,学生初听后我没有直接逐个提问乐曲的旋律、节拍、节奏特征。而是问:你感受到音乐的情绪是怎样的?学生很快回答:“欢乐、激动”,“那么音乐是通过哪些方面向你传递出这种欢乐情绪的?”这个问题能引导学生自己从乐曲的不同表现要素方面去思考、分析、归纳,学生要完整地回答这个问题,他需要一个整理的过程。这个等待的时间是必要的,也是学生思维最活跃的时刻。
在课改过程中又出现了一种倾向,无论问题难易,动辄组织学生合作学习,甚至简单的问题复杂化,讨论来讨论去,泛化的合作学习一是不利于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习惯;二是导致了一些有独立思考能力,学习独立性强,善于自学的学生因而放弃了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和大家一起“合作”结果适得其反,难以提高。为此我们认为,要让学生“主动探究并对所听音乐有独立的感受和见解”,我们要留出让其独立思考的时间来理清自己的思绪,深化自身对音乐的独特感受。
(2)还学生倾听的时间
事实上,学生在课堂上的“听”都是被动的,大部分教师习惯于从自己的角度出发安排音乐的播放,什么时候听,听几遍,每遍要达到什么目的,完全出于教师单方面的考虑,学生对音乐的不理解处,更多老师用“讲”取代了“听”的感悟。无怪乎有学生发出“老师,请你别多讲”的请求。这些弊端皆源于过去那种以“教材为本”教学思想。新课程倡导“以人为本”,它的生成性、体验性,开放性的特点鼓励教师“只要有利于学生的发展,教材可增可删,教师没有必要为完成大容量的教材而限制学生倾听音乐,学生要求复听或是学生感受尚不清晰需要让其复听以深化体验时都应该让学生再次倾听音乐。美国著名作家艾征·科普兰在《怎样欣赏音乐》一书中这样阐述:”如果你要更好地理解音乐,没有比倾听音乐更重要的了,什么也代替不了倾听音乐。“也许因为反复倾听使我们无法在有限的课堂时间里完成整首作品的欣赏,但只要学生对其中的某一段音乐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或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便保有了在音乐方面可持续发展的强大动力,这不也就实践了新课程理念吗?
(3)还学生相互交流的时间
同桌交流,小组讨论,伙伴学习既能打破教师“一言谈”,又有助于开阔视野,取长补短,相互启发,增加课堂的信息量,还能培养学生良好的参与教学,倾听他人观点、与别人平等沟通的良好参与习惯,培养学生团结合作、互相竞争的精神。在传统欣赏教学中,我们更注重师生交流,而忽视了生生交流的强大作用(或是唯恐“放”了难“收”),而课改实验中又出现了一些流于形式的交流,或时间仓促,或不加引导,放任自流。现代社会媒体众多,学生能多渠道地获得丰富的信息。目前,许多老师采用课前布置学生搜集相关资料的方法,这种教学方法就要求在课堂上一要保证交流信息的时间,二要注意交流的质量,教师要协助同学清晰表达、展示材料(有的同学含糊结巴的表达往往使教学效果更不理想)还要督促学生养成认真倾听,参与讨论的良好习惯,真正达到交流的目的。
2、把学习的主动权还给学生
(1)还学生教学目标的知情权
教学目标是教学活动的指南,也是教学评价的依据。长久以来,目标制定和达成完全操纵于教师之手,学生通常对本课要学些什么,达到什么目的是心中无数的,因而从某种意义上说主体的学习活动不可避免地带有“无的放矢”的盲目性,学生只能是围着教师转。我们认为,学生既然是学习活动的主体,他有权利也有必要对自己学习活动的目标有清楚的了解。新课程教育下的教学目标包含三个维度,我们不妨让学生明确。并且要让所有同学(尤其是音乐基础较薄弱的同学)知道,知识技能绝对不是音乐课的唯一目的,通过自己对音乐的切身体验获得的任何一点启示或感染都是我们这堂课的目标所在。学生明确了目标,学习才有方向,“自主学习”才有可能。
(2)还学生课堂提问的主动权
古人云“学起于思,思源于疑”,爱因斯坦也说“提出一个问题总比解决一个问题更重要”。就欣赏的现状而言,课堂提问的主动权普遍被教师掌握,“提问”成为教师手中的指挥棒,甚至有的老师在新课改实验中步入“满堂问”以体现教学互动的误区,课堂上学生极少发问的状态下隐含两方面问题:一是学生没有机会问;二是学生不会问。第二种情况更可怕,他表明学生的思维完全处于被动接受的状态。缺乏独立质疑能力的学生如何能成为创造型的人才?从某种意义上说,学生的“不会问”就是由于教师长期的“不让问”造成的。为此,教师在充分尊重学生的课堂提问权的理念指导下,还应努力倡导质疑与驳问,并且积极创设问题情境激疑、导疑,最终让学生释疑。在层层解疑的探究中培养音乐欣赏的兴趣与爱好。
(3)还学生学习的评价权
音乐课程评价对学生来说,有利于学生了解自己的进步,发现和发展自己的音乐潜能,建立自信,促进音乐感知、表现和创造等能力的发展,为进一步提高其文化素质及价值判断能力,树立社会责任感,培养人生规划意识等提供有益的参照。传统的音乐欣赏教学中,教师是知识的化身,享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学生在课堂上的表现、学生取得进步与否都是由教师作出评判的。事实上,学生的主动学习既包括学生善于作出自我纵向发展上的评价,“领略成功,领悟不足”,在实践中不断自我调整,也包含能够依据教学模块的特点对同伴在音乐的情感反应、音乐实践中的参与态度、参与程度及合作能力,音乐的感受体验能力、表现能力、探究和创编能力,对音乐及相关文化的理解等方面作出适当的评价。在自评、互评的过程中不断内化教学目标。
对照新课标的精神,我们切实体会到目前的欣赏教学主体学习的自由度亟须加大,教师若能有效地在“还”字上下功夫,真正凸现学生“主体”的地位,学生的音乐鉴赏力、表现力和创造力必将有大的提高。当然,我们还应尽可能开发课程资源,开设除音乐鉴赏外的其他教学模块,还学生发展不同兴趣爱好和特长的选修自由,真正满足主体学习的需求,给学生一片自由、宽阔的审美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