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龙岩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通知》、《长汀县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同时,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和强大的舆论声势,切实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保证全校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长汀县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汀教安[2018]86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宣传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挥教育的基础性、先导型、全局性作用,广泛深入宣传党和政府打击黑恶势力的坚定决心,壮大扫黑除恶声势,形成强大的打击合力,结合“平安校园”创建,进一步防范抵御黑恶势力对校园的渗透,开展防范黑恶势力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健全防范黑恶势力侵害校园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及时发现和报告涉黑涉恶势力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拉拢胁迫在校学生参加黑恶势力犯罪情况;推动“平安校园”、“文明校园”创建工作。
二、组织领导
组 长:吴江滨
副组长:陈兴平、刘阳东、王林焕、修红英、
李清华、刘桥连
组 员:涂星禄、林 立、钟 燕、戴哥玲、上官玉彦、
李晓薇、王原光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
主 任:刘桥连(兼)
副主任:林 立、王原光
成 员:黄选彬、许长灿、谢有亮、赖绍浩、黄国辉、 黄火养、沈绍铨、黄加模、范建新
三、活动内容及责任部门
1.开展政治宣传。大力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意义、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宣传打击黑恶势力的决心、举措和成效,宣传专项斗争中的先进事迹,壮大声势,营造氛围。(党办、办公室)
2.开展课堂教育。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作为学校安全教育、法制教育的重要内容,列入课程计划,制定课程方案,严格落实教学计划、教材、课时、教师、教研和考核“六到位”,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进课堂。(教务处)
3.开展课外教育。充分利用LED显示屏、板报、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动员发动广大师生、学生家长、群众参与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布举报方式,鼓励检举揭发学校涉黑涉恶犯罪行为和嫌疑人。(政教处、综治处、团委)
4.开展主题教育。积极与政法委、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等部门联系,联合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并主动邀请相关工作人员,进入学校进行专业指导,全程参与扫黑除恶专题教育。(办公室、政教处、综治处)
5.开展警示教育。因地、因时制宜,重点剖析“校园贷”、校园欺凌、侵害全校师生人身及财产安全、扰乱教育教学秩序等典型案例,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有效预防广大师生参与黑恶势力犯罪。(政教处、综治处)
6.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工作方案并落实。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要根据本次活动内容设立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把本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作为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同时把本次专项斗争宣传活动的各项任务分解到相关处室、相关责任人员,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2.科学安排,强化落实。各处室要根据《长汀一中扫黑除恶宣传活动方案》要求,紧密结合本处室、各年段的实际及学生认知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活动方案,明确活动目标、活动措施、活动步骤等,确保宣传活动的实效性。
3.收集资料,总结经验。各处室要注意收集活动资料和图片,及时将活动情况进行汇总,不断提高活动的影响力、知晓率和参与度,并及时总结活动过程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
长汀一中扫黑除恶线索举报电话:0597--6815000
长汀一中
2018.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