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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汀一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告家长书

来源: 福建省长汀县第一中学  日期:2019-02-24  点击:824 

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好!近年来,我校始终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创建"平安和谐校园"为奋斗目标,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在广大师生与家长的支持下取得了良好成效。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进一步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关精神,按照上级关于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统筹推进平安校园建设,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和育人环境的黑恶势力犯罪,坚决查处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公职人员,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黑恶势力犯罪团伙包括: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团伙。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是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犯罪组织。而恶势力团伙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社会影响的犯罪团伙。

一、涉黑涉恶举报线索的重点内容

为了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的持续稳定,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欢迎各位家长积极行动起来,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以下11类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线索: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骗取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资格、捞取政治资本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教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乡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实施绑架、抢劫、滋扰等暴力威胁侨胞和损害我国形象的黑恶势力。

二、校园及周边涉黑涉恶举报线索的重点内容

根据上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教育系统的重点黑恶势力调整为九大类,分别是:

1.干扰教育行政部门工作和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敲诈勒索的村霸、地痞、寻衅滋事的社会黑恶势力;

2.与黑恶势力有勾结的教育工作人员、教师;

3.干扰校园周边环境,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长期无理缠访的社会不法人员;

4.教育系统内部拉帮结派,为所欲为,对抗组织,幕后组织煽动、策划师生聚众闹事的人员;

5.干扰教育项目建设、强揽工程、强装强卸、强买强卖的黑恶势力;

6.无事生非、诬陷他人、造谣生事、编发虚假信息、书信的教育工作人员、教师及社会闲杂人员;

7.幕后支持非法办学、非法办班的“保护伞”;

8.采取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抵赖等手段,非法侵吞教育国有资产,侵占教育公共资源的社会人员;

9.与教育有关联的其他黑恶势力。

为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学校组织人员对校园周边重点人员进行排查,做到"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家长的积极性,营造人人参与扫黑除恶的良好氛围。请广大师生及家长积极举报,对于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人身安全,将严格保密并采用保护措施。

 

长汀一中扫黑除恶线索举报电话:0597--6815000

 

 

2018年12月


【编辑:陈 倩、俞文炎 审核:修红英 监制:吴江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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