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纯厚重的文化底蕴 爱国至上的光荣传统
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 民主鲜活的教风学风

长汀一中食堂行政领导陪餐制度

来源: 福建省长汀县第一中学  日期:2019-04-12  点击:844 

为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一步提高食堂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学校针对食堂建立中层以上行政领导轮流陪同学生就餐制度。

2、根据学校办公室值班安排,值班行政当天和食堂值班人员、教师代表进行陪餐。学校统一制定陪餐安排。

3、学校每学期陪餐安排表,开学初印发,并在校园网、公示栏、食堂(或餐厅)等明显位置公布。

4、陪餐人员应做到和学生通排队,不得由工作人员事先安排;同标准付费购餐,不得免费;同区域就餐,不得专门安排区域,但座位可以在学生餐厅内部相对固定。

5、陪餐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所食用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价,对当天食堂采购原辅材料、环境卫生、设备设施、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并适当征求就餐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做好陪餐记录。

6、陪餐记录由学校统一印刷,内容应包括日期,餐次,饭菜的品种名称、外观、口味、质量等的直观评价,学生反馈意见,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陪餐人员签名等。陪餐记录必须由陪餐人员在陪餐后详细登记。

7、陪餐人员对发现食品安全隐患的问题,并向食堂管理人员提出整改纠正:  

8、陪餐人员就餐后发生头晕、呕吐、腹痛、腹泻、嗜睡等明显症状,排除自身身体原因的,应当立即向校长报告,并对当餐同类食品就餐学生进行跟踪观察。学校总务后勤部门按照学校食品安全问题处理的有关预案进行处置。  

9、陪餐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对不认真记载陪餐记录、不及时指出整改问题的,给予批评教育;对危害学生健康的安全问题不能及时发现或不及时制止、出现明显中毒或感染症状不及时报告,造成恶劣后果的,视情况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如因不正确履职造成事故的,应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10、陪餐人员因故不能陪餐的,应及时向陪餐工作管理部门报告,并另找时间补足。如条件许可,可与其他人员调换陪餐时间。

11、食堂管理人员应认真听取陪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编辑:陈 倩、俞文炎 审核:修红英 监制:吴江滨】
扫一扫关注我们
联系我们
0597-6815000

邮件:lyctyz@163.com

地址:长汀县兆征路50号

福建省长汀县第一中学 版权所有 闽ICP备16001197号-1